2015.03.10 黃嘉瀛:因地制宜後續 (明報星期日生活, 香港)

1月尾我應Art Apprasial Club(由多名本地藝術評論人如阿三、梁寶山、梁展峰、丁穎茵、楊陽及郭瑛組成的藝評小組)邀請出席關於香港藝術家李天倫在《因地制宜》兩岸四地展覽中作品,因涉及兩岸四地「領導人當選票數的數字」被消失了一事的集思會。來龍去脈已有媒體報導,李天倫和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分別出了聲明,詳情不贅。集思會對於行政權凌駕策展權、藝術界日益明目張膽的(自我或強行)政治審查等留下了開放的結論。與會者似乎有共識:「自己作品自己救」。會上藝術家程展緯提出了或可由藝術家自發的措施,藉與合作藝術機構簽定自擬約章,在商業合約以外尋求捍衛藝術家自主權和藝術創作精神的可能性。但他不忘一句:基於諸如利益、人際關係或面子的問題,實行有困難。儘管人微言輕,為表支持,亦無甚包袱,適逢辦展,我膽粗粗擬定了一份簡單約章予畫廊,解釋了理念,很順利雙方便簽訂了。內容如下:

1. 開幕用之茶點不含葷

2. 展覽期間產生之垃圾一律分類回收處理

3. 畫廊不得干預藝術家創作內容

4. 雙方一旦同意展出該展品,不得單方面挪動或撤展

事實上展出的作品含大量成人內容和政治元素,畫廊由始至終都沒有干預,他們甚至還特意訂製不同款式的素食小點。我十分感謝他們認真信守約章,尊重彼此的合作關係。雖然敘述起來感覺事小,但其中對承諾和信任的演譯,是無關當事人有多德高望重、有多資深的履歷、人面有多廣的,反倒利用自身權力和對建制的熟悉去剝削藝術家、去破壞作品的例子比比皆是。然後藝術家可以做什麼嗎? 等藝評抨擊? 跟媒體投訴? 杯葛展覽? 然後?

這不是一個「寧要我負天下人,莫要天下人負我」的概念。反抗是有後果的,是會得罪人的。但有時善意的妥協和包容,只會把大家都拖入泥沼。我上星期看了無線新聞有否政治審查的專題報導,事實說明有好多拑制、壓榨、報復的無形之手根本不用放上檯面:資源調配、遴選制度、行政處理等,還未實行出來就已經嚇得人投降了一半,乖乖地去自我審查了。又譬如,我們一邊聲討什麼藝術雜誌壟斷市場和它的一切骯髒勾當,但又繼續於其打廣告,奢求著其報導訪問,這是一個什麼心態? 譬如口說要杯葛有不同政治立場導演的戲,但又淘錢讓他登上賀歲片票房第一?

當有必要申張和聲援的時候,最恐怖是連自己都認為「不關自己事誰會發聲?」 「吃虧的不是他們,不會有人冒險講真話」「做嫁兩的是蠢人」,然後大家閉口不再提那些不方便的真相,明明憤怒但又繼續享用私相授授的利益。但我還是會選擇出聲,這是個姿態﹕今天敢為自己發聲,他日敢為別人發聲;有人會說「強出頭就是不夠精」,可能是會失去什麼機會,可原則和核心價值丟了的話,連帶人格和尊嚴也會一併失去,且永不重獲。